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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招标公告

   日期:2019-02-28     浏览:0    
核心提示: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招标公告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1.项目条件立项情况:已立项。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
  

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招标公告 

  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进度

 

 

1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富音南路

已建成规模 4×600t/d 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 4×12MW 汽轮发电机组,在建规模为 3×600t/d 机械炉排式垃圾焚烧炉,配 2×20MW 汽

轮发电机组。

三期项目建设工期:于

2019 年 1 月开工,2020

年 4 月完工,暂定工期

16 个月。

 

2

海口三期扩建项目

海南省澄迈县颜春岭垃圾填

埋场内

本期工程建设 3 台处理量 600t/d

垃圾焚烧线;设备年额定运行时间:≥8040h

拟于 2019 年 1 月开

工,2020 年 4 月完工, 暂定工期 16 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要求

招标文件价格

(元)

 

 

 

 

 

 

 

1

 

 

 

 

 

 

 

 

01 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

海口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含一期(在运)、二期(在运)、三期(在建))炉渣处理,具体包

括:(1)负责炉渣的购买、运输及处理,炉渣

100%综合利用,炉渣处理所涉及的工艺、设备、综合利用场地的审批、环保手续审批、报建、土地

(受环卫局委托,招标方提 15 亩土地,如该土地产生相关费用由承包方负责)以及厂房建设、生产施工中的设备设施、水、电、气等所有事务和费用均由承包方负责。 (2)炉渣必须形成成品,符合综合利用的要求方可出厂。 (3)负责炉渣运输及后续产生的费用。炉渣外包的交接点以渣池端部外

运的出口为界。 (4)提供炉渣综合利用营销方案。

(5)提供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工期,及设计方案。

 

 

 

 

 

本合同有效期限 5 年。

 

 

 

 

 

 

 

1000

 

 

 

2

 

 

 

02 海口三期除臭装置

 

海口三期扩建项目设置两套活性炭除臭装置(每套活性炭除臭装置风量为 45000 m3/h),除臭风管阻力:~600Pa。安装房间共两个,位于垃圾仓侧

部,南北各一个(活性炭除臭间最小净空尺寸约为:L×W×H=18.1×5.1×9m)。

 

 

具体交货时间待合同谈判时确定。

 

 

 

1000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应为合格的法人组织。

2. 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3 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 1 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 1 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适用施工、检修标段)

4. 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

表》无不良记录的厂家。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对于同一项目中的有相互制约(例如监理和被监理)关系的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也不得在同一项目的相应标段投标。

6. 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适用设备标段)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具备国家规定的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适用设备标段)

3.2 专项资格条件 

序号

标段名称

专项资格条件

 

 

1

 

 

01 海口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处理

1. 资质要求: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再生能源回收或灰渣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等与该业务相关的内容。

2. 业绩要求:提供至少一个在近五年完成的与本合同工程相似的业绩及合同 履行情况或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每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页(合同首页、主要参数、合同签字页等)、环评批复文件复印件或环评备案表复印件等。

3. 其他要求: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且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环

境污染事故。

 

2

 

02 海口三期除臭装置

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在近 5 年内,在国内具有至少 10 台套同类设备 2 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

2. 其他要求:国内有厂家直接供货的设备,不接受中间代理机构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 年 2 月 27 日至 3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 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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