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单位硫酸、盐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需求单位 |
物资编码 |
物资描述 |
单位 |
数量 |
1 |
甲醇公司生产科 |
10946145 |
硫酸\≥93% |
TO |
350 |
2 |
烯烃一生产技术部 |
10946145 |
硫酸\≥93% |
TO |
90 |
3 |
煤制油分公司公用工程管理中心 |
10946145 |
硫酸\≥93% |
TO |
20000 |
4 |
煤制油化工公管水处理中心 |
11214840 |
高纯浓硫酸\≥98% |
TO |
400 |
5 |
甲醇公司生产科 |
11290896 |
盐酸\≥31% GB320 优等品 |
TO |
180 |
6 |
煤制油化工公管水处理中心 |
11290896 |
盐酸\≥31% GB320 优等品 |
TO |
120 |
2.2交货日期:预计开始供货时间:2019年4月10日,结束供货时间:2019年9月10日;
2.3交货地点:灵武市宁东镇神华宁煤集团煤化工基地;
2.4付款方式:分批交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其余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100%。
2.5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履行合同能力的生产商或贸易商; 2)具有有效的危化品生产许可资质或《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承运单位的《危险品运输许可证》; 3)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或委托运输协议(签订委托运输协议的需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及承运单位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资质); 4)提供2016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1份硫酸或盐酸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业绩复印件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上述材料内容需含标的名称、合同执行时间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用户证明不要求提供单位的级别,非法人的厂矿、车间均可。) 5)满足付款方式要求:分批交货,分批结算,首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90%,留10%质保金,其余批次货到验收合格后发票挂账后付货款的100%。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网上购标请于2019年02月27日 09时00分至2019年03月05日 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