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第一批设备物资采购设备第三十五包:人车信号,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第三十五包:人车信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人车信号 |
KXT-111S型(型号仅供参考) |
套 |
3 |
2.2交货时间:2019年3月30日前。
2.3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指定地点(扎煤公司所属单位)。
2.4付款方式:4:5:1 即合同签订后,送到指定现场,检查合格并提供全额1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40%,使用半年合格并无质量问题付50%,使用满一年并无质量问题付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3.1.1投标申请人须为集团级、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供应商库内的合格供应商。
3.1.2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1.3对于未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招标人所属的二级单位或招标人审核后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件:
3.2.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产品范围,并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2投标人是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
3.2.3投标人拟投标产品应具有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3.2.4投标人提供至少一份近三年(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类似产品销售业绩(合同);
3.2.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2.6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3.2.7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3.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委托书。
3.2.9需提供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2月28日10 时起至2019年3月5日17时止(北京时间)进行报名。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年2月28日12:00时-2019年3月7日12:00时)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2019年3月13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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