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院区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东院区配电改造工程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公司参加投标。
1. 项目名称
1.1项目
2.项目简要说明 2.1建设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承装 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3月1日—2019年3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3.2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
濮阳市安阳地区医院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