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南阳市第六十五小学教学楼改造项目
采购内容和预算金额:
项目地点:南阳市高新区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全部内容
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工 期:40日历天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开工至竣工必须在施工现场,接受招标人考勤,对于不请假无故不在施工现场的,发现一次以合同约定罚款金额执行。);
4、投标人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及网页中标公示打印页并加盖公章);且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真实、有效和准确,待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及监督部门对其业绩真实性进行核查,若发现业绩造假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另外保证金不再退回上缴财政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5、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委托代理人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提供近三年(2015、2016、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若投标企业注册不足三年的以注册时间为准提供;
8、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和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3月4日- 2019年3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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