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廊坊研发基地核燃料后处理项目工艺设备安装工程
2.3项目概况:廊坊研发基地包括核燃料后处理技术工程应用研究设施(5子项) 的工艺设备安装。
2.4招标范围:廊坊研发基地包括核燃料后处理技术工程应用研究设施:1#厂房工艺设备和系统工程技术实验室的工艺设备安装、2#厂房专用设备实验室的工艺设备安装、3#厂房远距离操作技术研究实验室的工艺设备安装、4#厂房特种容器研究实验室的工艺设备安装、8#厂房配套行政办公服务楼的工艺设备安装。
2.5建设地点/项目地点:廊坊市龙河高新区星繁道以北、富康道南段以东、富文道以西、月朗道以南
2.6计划工期/服务期:计划工期12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1月30日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纳税人识别号(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03月02日09:00—2019年03月07日17:00(北京时间)
4.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年04月01日09: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
(6)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 近三年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为机电安装工程合同签约价2000万以上的项目。
6.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