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现对福建分公司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密封投标。招标人已落实该项目购置资金,将切实保证本招标项目项下各合同能够顺利实施。
二、招标范围
1.项目情况:福建分公司办公所属园区,位于福州市仓山科技园区内(双湖三路6号),毗邻二环南路,占地60.15亩,实用面积48亩,其中绿化面积约为17000平方米。园区内有:(1)一栋办公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2)一座附属楼,单层简易房,占地面积340平方米。(3)一座停车棚。
2.招标内容:
合同包号 |
招标项目名称 |
数量 |
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
最高限价 |
1 |
华能福建分公司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1项 |
华能福建分公司办公所属园区的后勤保障和物业管理服务,具体详见第三章“服务内容及要求” |
人民币430万元,其中:后勤保障服务人民币260万元,物业管理服务人民币170万元。 |
服务期限 |
二年,计划进驻时间为2019年5月11日至2021年5月10日,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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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双湖三路6号 |
备注: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物业管理服务业绩。①类似项目,是指同时满足下述特征的项目:a.自2013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已完成的合同履行期限不小于1年的党政机关(或企业或事业单位)后勤物业(含餐饮)服务业绩;b.建筑面积达24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c.绿化面积达17000平方米及以上。②公共建筑是指:办公建筑(政府部门行政办公楼或企业办公楼或事业单位办公楼等)。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绿化相关内容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从 2019年3月4日09时00分起到2019年3月11日17时00分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10时00分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邮箱:3490895071@qq.com
QQ:3490895071[加时请注明公司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