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电厂2019年度非生产及公务车辆运输服务外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申请人提出申请。
二、项目概况
1.1项目概况
南京金陵发电有限公司坐落于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成立于2005年2月2日。电厂现有两台百万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9年12月、2010年12月建成投产。截至2018年底,累计发电1005.57亿千瓦时,供汽393.96万吨,税前利润91.1亿元。电厂设有13个部门,现有职工384名。
1.2招标范围
车队管理及车辆驾驶
1、通勤班车:
机组大小修期间:按照招标方要求运行班车线路,招标方需提前三天告知。
正常工作日(周一至周五):每天往返固定线路。
双休日(周六至周日):需安排4辆班车加班,加班车线路根据平时的行车路线进行优化调整。
法定节假日参照双休日执行。
2、运行班车
运行班车每天往返起点和终点。
3、应急值班车
全年每天安排一人夜间和双休日、节假日全天值班,夜间值班时间为每天下午4:30至第二天早上8点,根据生产任务的需要,由厂值班人员安排驾驶员工作任务。
4、运行值班车
每天安排一人值班,夜间发车时间00:10。
5、生产工具用车
根据生产的需要,随时保障生产现场及物资库房等检修、施工所需用车任务。
6、公务用车
根据厂内公务需求,完成公务任务。
7、机动用车
根据电厂工作任务的需要,完成电厂安排的用车任务及各种临时性、突击性用车任务。
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涵盖车辆运输等相关内容。
2.投标人必须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需提供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两项通勤或其它劳务派遣合同扫描件)、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9年3月4日9:00:00起至2019年3月9日至17:00止。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6日17:00
开标时间:2019年3月26日17:00
联系人:冯工
电话:01053310586
手机:1760066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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