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原材料七钼酸铵框架长协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简介:
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生产主要原材料-七钼酸铵年度长协采购,预计 2019 年度采购范围七钼酸铵数量 130 吨,年度长协期限内,双方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二、招标范围:
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七钼酸铵 2019 年度框架采购,涵盖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南京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平板式脱硝催化剂的生产。
预计本次年度采购数量为:130000 公斤。招标人按照实际的数量和单价据实结算。
本标段设置一个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和一个备选中标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中标人设备生产能力饱和或因其它原因无法供货时,经招标人同意, 由备选中标人供货,如果备选中标人供货金额超过中标人供货金额的 20%时,
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中标人出现质量问题或到货验收不合格的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由备选中标人取代其中标资格或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有效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执行一年后,双方任何一方对该长协协议有异议,均可终止合同。
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资质及其他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履行合同的能力;
3.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 近 3 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3) 近 3 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4) 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 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3.4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提供该产品近 5 年至少 2 个催化剂行业的供货业绩(每个业绩供货量
不少于 500 公斤),提供合同首页、签字页、供货清单等证明文件。
3.5 本标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所有投标人须在提交文件截止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提供 20 公斤样品送至南京环保进行产品性能测试和生产工艺适应性测试
3.7.1 、样品的技术指标应满足《化学试剂 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的标准要求,具体参数要求如下:
GB/T 657)》
项目 |
指标 |
测试方法 |
含水量/(%) |
<0.7 |
烘箱 55℃,30min |
(NH4)6Mo7O24·4H2O/(%) |
≥99.3 |
GB/T 657 GB/T 4325 |
Cl/(%) |
≤0.01 |
SO4/(%) |
≤0.05 |
|
P/(%) |
≤0.001 |
|
Ca/(%) |
≤0.001 |
|
Al/(%) |
≤0.04 |
|
Si/(%) |
≤0.01 |
|
Na/(%) |
≤0.002 |
|
K/(%) |
≤0.006 |
|
Fe/(%) |
≤0.015 |
|
Cr/(%) |
≤0.001 |
南京环保对各投标厂家样品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经双方签字确认
(投标方由投标人代表签字),不满足测试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格预审。南京环保的上线小试与集团催化剂检测中心的测试费用由南京环保负责,样品及运输费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所做第三方检测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7.2 、样品测试流程如下:
1) 投标人提供 20 公斤样品(附出厂检验报告和第三方检验报告)并确保样品及时送达南京环保;
2) 南京环保收到样品后与投标人代表联系,通知样品试用的日程安排,并联系投标人全程参与试用过程。经双方确认样品无误后,方可开始新样品的产品性能测试和生产工艺适应性测试(上线小试);整个小试流程如下:先将七钼酸铵与其他粉料混合搅拌并挤出板式催化剂所需的膏料,再陈腐 24 小时后将膏料
涂覆于钢网上制成催化剂半成品,最后将静置 24 小时的半成品放入煅烧炉中煅烧后得到成品催化剂;同时在小试的各关键点抽取膏料、半成品及成品小样各两份,并共同签字封样。
3) 南京环保将一份小样(膏料、半成品及成品)送至大唐集团催化剂检测中心
(具有 CNAS 认证资格),同时联系投标人将另一份小样送至第三方检验机构
(须具有 CNAS 认证资格),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测试要求如下表:
测试类别 |
测试项目 |
测试方法 |
测试设备 |
产品性能测试 |
含量杂质 |
GB/T 657-2011 化学试剂四水合钼酸铵(钼酸铵) GB/T 4325-2013 钼化学分 析方法系列标准 |
化学滴定 |
生产工艺适应性测试 |
孔容和孔径分布 比表面积 |
GB/T 21650.2-2008 GB/T 19587-2004 |
孔径度测试仪 比表面积分析仪 |
|
主要化学成分微量元素含量 催化剂成品活性及脱硝效率 |
GB/T 31590-2015 GB/T 23942-2009 GB/T 31584-2015 |
波长型 X 射线荧光光谱仪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 中试评价装置 |
4) 投标人收到小样后,须于 10 日内反馈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正式检测报告至南京环保,双方对检测结果进行比对,若检测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若有必要,则另行组织样品测试及取样、检测等流程。
5) 若投标人放弃全程参与样品试用过程或拒绝进行第三方检测并提供正式检测报告,必须书面通知我方并承诺以大唐集团催化剂检测中心所出具的检测结果作为最终依据;否则资格预审不通过。
四、资格预审招标文件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