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方、董事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律师事务所代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市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董事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律师事务所代理服务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深圳市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方、董事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律师事务所代理 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北京、深圳 。
2.2 服务内容: 作为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黄燕猛 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深圳市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股东方、董事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件。内容包括:1.提供法律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答辩状、质证意见、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2.代理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代为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交证据;代为庭前调解;代为诉讼保全;代为答辩、提起反诉、参加庭审、发表辩论意见;代为查阅、复印案件卷宗;代为进行和解或调解;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3.与本案有关的其他事项 。
2.3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系列案件诉讼执行结束(包括一审及可能出现的二审程序)。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作为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及黄燕猛 的委托代理人,代理深圳市裕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诉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方、董事损害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系列案件,代理权限包括代为调查取证、向法院提交证据;代为庭前调解;代为诉讼保全;代为答辩、提起反诉、参加庭审、发表辩论意见;代为查阅、复印案件卷宗;代为进行和解或调解;代为签署、送达、接收法律文书;其他事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最近5年未收到司法机关、律师协会的处罚或警示;
(2)投标人在本案代理工作中不存在与二原告利益冲突问题。
3.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应为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并具有律师执业资格证的执业律师;
(2)投标人所委派律师为所在投标人的合伙人或高级合伙人;
(3)投标人所委派律师的执业经验在10年以上,具有处理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含)以上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除外)的经历,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案例材料包括判决书或裁决书);
(4)投标人所委派律师应具备优秀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行业口碑,能够自觉遵守本行业反对不正当竞争的要求或规范;
(5)投标人所委派的律师应当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社会活动能力。
3.2.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 2019 年 3 月 7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登陆报名成功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 2019 年 3 月 7 日 9 时起至 2019 年 3 月 13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 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 招标文件费: 500 元/标段。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