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HNZB2019-03-208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号锅炉SCR初装层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 招标人为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号锅炉SCR初装层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5号锅炉SCR初装层催化剂再生处置项目 。
2.2建设地点: 华能济宁运河发电有限公司 。
2.3招标范围: 5号机组初装层(第1、2层)催化剂(共240.5m³)的拆除、装卸、运输、再生、包装、安装、检测,并对经招投标双方共同确认不具备再生条件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报废处理。对于不具备再生条件的催化剂单元体或模块,投标人负责提供新催化剂进行补充完整(按再生体积量10%,即24m³)。投标人负责另提供20件新催化剂备用测试块。 。
2.4工期: 2019年04月30日--2019年5月30日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物类别:废弃SCR脱硝催化剂(HW50)),同时投标人实验室具备脱硝催化剂检测及评价CMA或CNAS认证资质,具有催化剂再生方案制定所需的全尺寸脱硝催化剂中试试验台和相应的理化实验分析平台,需提供相关合作协议(含再生配方研究)及相应的资质文件,提供1份实验室制定的再生工艺方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近3年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系统内无再生工程不合格案例及不良记录(以第三方检测报告为准) 。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8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的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成功投运业绩。须提供合同、危废跨省转运五联单(或省内运输批复)、竣工证明(或第三方检测报告、投运证明)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至少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够证明业绩要求的页面等,催化剂拆装施工单位提供2台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脱硝工程催化剂安装的业绩证明 。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全流程电子招标。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2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2.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9 年 3 月 11 日 16 时起至 2019 年 3 月 17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点击左侧快捷菜单“购买招标文件”中“购买”按钮进行购买或者点击“加入购物车”后,选择“我的购物车”进行批量购买,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只支持网上支付(个人网银),在支付前请核实您银行账户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
4.2.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4.2.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5招标文件费: 500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