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号炉基于燃用无烟煤的W火焰超临界锅炉富氧燃烧点火及稳燃节油技术研究科技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四川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600MW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型号为DG1950/25.4-Ⅱ8型。锅炉为超临界“W”火焰炉,配有6台双进双出钢球磨煤机,点火油枪随煤粉火嘴设计为前后墙布置,每只双旋风煤粉燃烧器配一支油枪,前后墙各布置12支共24支油枪,全部为简单机械雾化油枪,单只出力为A、B、E号磨对应600Kg/h和C、D、F号磨800Kg/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
61号炉富氧燃烧项目标段 |
1新建氧站及其附属管道和设备,液氧贮槽设计为两台,容积按不低于正常情况下冷态启动实际耗氧量的1.5倍设计,氧站内外氧气管道采用304不锈钢。 2采用单独设立点火燃烧器的方式,至少改造两台磨煤机对应的富氧微油点火燃烧器。 3为满足锅炉点火期间冷炉制粉的条件,在A、B侧热一次风母管上各安装一套风道加热装置,具体安装位置在第一次设计联络会上确定。 4需新购置DCS控制柜、卡件、电源模块和DPU等,整套富氧燃烧点火及稳燃节油系统的控制系统须在DCS控制系统中实现:包括DCS内部组态及画面组态的完成。 5完成本次富氧燃烧改造项目所必须的全部设施和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 6拆除招标方61号炉现场现有微油辅油点火装置。 7负责对招标方运行和检修人员进行富氧点火项目相关的培训工作。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61号炉富氧燃烧项目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
2.投标人须具有2台300MW及以上W火焰锅炉富氧微油点火设计、制造、施工、调试的成功应用业绩,同时必须提供业绩单位详细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工程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并持证上岗,并在本单位注册,同时须提供在本单位连续缴纳半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3年以上(须提供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并持证上岗,所从事专业符合本工程要求。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5.没有发生过不良投标行为或向招标人行贿等廉洁问题。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2 09:49到2019-03-19 12: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2 09:49到2019-03-19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