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职工食堂餐饮委托服务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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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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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食堂餐饮委托服务 |
职工食堂3年餐饮委托服务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职工食堂餐饮委托服务】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经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年检合格的有效的企业,注册资金应在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具有专业的团膳经营、管理能力,拥有一定实力的从事餐饮工作的队伍,并持有相关餐饮经营管理的有效证件(包含营业执照,拟派驻现场人员的健康证、厨师资格证等);
3.近五年内同类型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需出具近三年财务报表等相关证明文件;
5.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
7.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2 09:00到2019-03-18 12:00。
购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买标书时间:2019-03-12 09:00到2019-03-18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