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大厦服务项目华电大厦保洁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148/17-QT-0701 |
华电大厦保洁服务 |
见招标文件 |
2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大厦保洁服务】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2.投标单位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3.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的法人。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所招标的服务类别。
5.具有专业的日常保洁及专项作业服务和管理能力,拥有具备管理本大厦同类项目工作经验,和员工保洁技能及服务意识培训能力的队伍,并持有相关保洁服务的有效证件,包括:营业执照、保洁服务行业相关资质证书。
6.须具有丰富的大型办公楼保洁项目服务经验,驻场员工60人以上或年保洁服务费300万以上的项目不少于3个。
7.获得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8.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2016-2018年)。
9.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保洁服务和管理经验,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公司业绩真实性的(提供不少于3份2年以内的,其中至少有3份驻场员工60人以上或年保洁服务费不低于300万)合同复印件,合同复印件中需包括合同的甲乙双方名称、合作项目、合同有效期限、双方签章及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合同复印件应清晰,并由投标人单位加盖公章;投标人应在不涉及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尽可能提供详细的合同复印件内容。
10.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并获得用户的好评,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本项目的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为联合体、不允许分包、不允许转包、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使用非投标人企业(公司)以外的个人、团体或其他法人企业(公司)。
12.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咨询、实施的项目未发生重大项目质量问题,如曾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范围内承接项目,应没有将项目进行分包、转包或严重违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行为。
1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1 09:00到2019-03-1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1 09:00到2019-03-15 17:00。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04-01 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