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19-03-3080)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
一、招标条件
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共和5万千瓦风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共和5万千瓦风电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兴趣的申请人可报名参与资格预审。
二、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新建风电场,总装机容量50MW,110KV升压站(2×50MVA)一座。工期要求:2019年5月1日开工建设,2019年9月30日全部竣工投产,(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正式通知为准)。本工程质量应符合业主工程创优的程序和要求,满足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建设考核标准》要求,满足国家优质工程奖验评标准。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华能共和5万千瓦风电工程施工监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2.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或以上资质,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3.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累计100MW或以上风电场工程建设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竣工验收报告。
4. 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高级工程师职称,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14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完成过的1项风电工程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5. 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6. 申请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 申请人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8.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9.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四、资审(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3月12日9:00起至2019年3月18日17:00止。
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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