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单位南宁公共交通 委托,拟对南宁公共交通 新购车辆配套件供应商备选库采用竞争性磋商,诚邀贵单位参加磋商。为便于参加本次磋商,现将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南宁公共交通 新购车辆配套件供应商备选库Ⅰ标段
项目编号:KWAD5C2019217-I
项目的名称、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次新购车辆配套件供应商备选库共分五个标段,Ⅰ标段采购内容如下:
分标 |
名称(采购内容) |
拟入库供应商数(≤) |
备注 |
A |
前后车桥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B |
空气悬挂系统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C |
轮胎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D |
免维护轮毂 |
2 |
提供实物样本及产品图介 |
E |
盘式制动器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F |
铝合金轮毂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G |
底盘集中润滑系统 |
2 |
提供产品图介 |
注:1.1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
1.2本项目入库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入围供应商所投品牌将作为采购单位新公交运营车辆采购时的整车配套件备选品牌。
1.3本标段共分7个分标,供应商可投单个分标或多个分标,投某一分标时,必须对该分标的全部内容响应,并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注明所投分标。
1.4新购车辆配套件供应商备选库入库每家供应商最多成交五个标段中的任意四个分标。
1.5产品图介指所投产品外观及内部结构等各部位的实物清晰彩色照片,并配上相关文字说明后装订成册。
二、磋商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磋商供应商履行本采购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磋商活动前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二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磋商供应商为制造厂商或授权代理。
8.至少提供一份产品在省会公交公司的使用证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10. 自2016年3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11.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
三、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3月25日截标前
四、磋商相应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 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要求的全部报名资料和邮购费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报名及购买磋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事项及委托期限)、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者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要求清晰反映企业法人经营范围,须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提供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复印件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邮购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
财务部
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技术
七、磋商保证金有关事项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圆整
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9年3月25日截标前
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磋商保证金转账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0101012090615689
*参加磋商单位必须自行将磋商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指定账户并到账,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招投标代理机构将在到账截止后统一查询磋商保证金到账情况。评审时,磋商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磋商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磋商单位是否具有磋商资格的依据。
八、网上查询: ( )、 网( )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