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樊市襄阳市樊城区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x1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桩基工程】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独立承担主要构建筑物桩基施工业绩不少于3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有以下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皮、合同范围、签字盖章页)、建设单位联系人和有效的联系电话等,用户提供的业绩证明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5年以上从事桩基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2个及以上桩基工程项目经理业绩(提供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项目安全副经理或专职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并且有三年及以上桩基施工工程安全管理的工作经验。 6.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内(2017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质量事故;近一年内(2018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及以上事故。如果在招标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在有效期内)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投标人在近5年内(2014年3月1日-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10.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11.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投标人不得同时为本项目超前钻探工程招标的中标单位。 13.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或代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3 10:15到2019-03-19 23: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3 10:15到2019-03-19 23:00。 |
湖北华电樊城燃机一期2×100MW级热电联产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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