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家电投贵州金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度第三批集中招标(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来源:发包人单位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贵州省威宁县玉龙镇
建设规模:2×120MW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19年开始进行施工,工期两个月。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2019-SD-GZJY-0000-1-0021-1/1 |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 |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水土保持项目施工。包括浆砌块石护坡、覆土、植被恢复、截水沟等。 |
具体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牛栏江象鼻岭水电站工程水土保持项目施工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参加投标的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4.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经营状况良好;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但同一企业集团母公司不得与其所属子公司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本工程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2014年至截标日止)有已完2个类似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业绩的用户证明或鉴定证明)。 3.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国家贰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经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9-03-14 文件发售截止日期: 2019-03-20
4.2 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不退。
4.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