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2×330MW)机组灰渣、石膏接卸运输及处置项目服务招标公告
2.1项目实施地点: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灰场。
2.2项目概况: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2×330MW机组,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所辖灵武市境内。厂址地处宁东煤炭基地鸳鸯湖矿区内,位于银川市东南直线距离约90km,灵武市东南直线距离约40km处,北靠鸳鸯湖矿区,西距鸳冯公路约4.0km,南临马家滩镇约6.0km。现厂址区域土地荒芜,植被稀疏,沙化严重。地势较高,地形平坦、开阔。厂址东为规划的东马公路,西为已建的磁马公路,距红柳煤矿约1.5km、距石槽村矿区约16km,运输方便,交通便利。
2.3招标范围:
2.3.1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灰、渣、石膏接卸、运输及处置工作,要求承包商将灰、渣、石膏从灰库、渣仓、石膏仓运至灰场(约10公里),按灰场管理要求卸至指定位置。
2.3.2宁东发电有限公司灰场运行、维护工作。具体内容:承包商负责整个灰场的灰、渣、石膏的堆放、整形、洒水、覆土(覆盖土自理,电厂不提供土源)、碾压等工作;负责渗水井的加高(水泥管自理)、土工膜的修缮(材料自理)。
2.3.3灰场管理站设备运行管理、照明维护;站内建筑物门窗、沟、井盖板、楼梯平台、房屋墙体粉刷(每年一次)、蓄水池清理、修缮工作;站内及周边环境卫生维护及清理工作;站内及周边植被、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负责灰场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的解决工作。
2.3.4宁东发电有限公司运灰道路的维护与保养工作,具体内容:灰库、渣仓、石膏仓周围现场卫生的清理工作;运灰路由于撒灰、漏灰引起的路面及道路两侧脏污的清理工作;厂外运灰路的路面、路肩、路沿及排水沟的定期养护及清理工作。厂区至灰场供水管线巡检工作。
2.3.5灰场管理站供水泵出口至灰场工作面供水管线的检修维护工作。
2.4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当运输处置量达到144.4万吨时或合同期满两年后任一条件先到合同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C.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项包含固废运输及处置内容的竣工服务业绩。 D.投标人企业信用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失信黑名单; 2)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 3)未列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购标途径: 投标人请登陆业务系统,在“购标申请”菜单中根据要求上传购标资料,并在线进行招标文件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