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 2.2工程概况:路线全长37.757公里,由一条主线和一条支线组成,其中:主线长36.504km,路线起点与S311线(原潘西公路K24+220处)呈T型交叉,途经沙沟乡满寺堡、东庄、沙沟、陶堡、中口,白崖乡余套、红套、小坡,偏城乡下堡等村镇,终点位于西吉县偏城乡下堡村,与G309线K1911+500处呈T型交叉;支线长1.253km,属沙沟街道段,路线起点与主线K7+870呈T型交叉,终点与主线K8+868.75呈T型交叉。 2.3技术标准:本项目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 30 Km/h,路基宽度 7.5 m, 路面宽 6.5 m,路面两侧各设0.5 m路肩(采用与路面相同结构形式进行加固),桥涵荷载等级公路-Ⅱ 级,维修利用桥梁采用原桥荷载等级(汽-20);路面面层为5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AC-16C粗型连续密集配),上基层为18cm水稳砂砾掺20%碎石,下基层为18cm水稳砂砾掺20%碎石,底基层为18cm级配砂砾,路面总厚度为59cm;全线共设置大桥398m/3座,中桥为249.20m/5座,小桥共87.20m/9座。 2.4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一标段:西吉县S311线经沙沟至下堡公路第Ⅰ合同段(主线AK0+000~BK10+200、支线); 二标段:西吉县S311线经沙沟至下堡公路第Ⅱ合同段(主线BK10+200~CK22+800); 三标段:西吉县S311线经沙沟至下堡公路第Ⅲ合同段(主线CK22+800~CK36+750)。 2.5招标范围: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所含内容为准。 2.6计划工期:490日历天(2019年5月20日至2020年9月20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第一、二、三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三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财务能力 | 1.申请人提供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2.申请人近3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平均施工营业额不少于5千万元人民币; 3.申请人上一年度(2018年)的货币资金不少于1千万元人民币; 4.申请人上一年度(2018年)流动比率大于1.0。 |
企业业绩 | 要求申请人自2016年至2018年以来(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成功完成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三级或以上等级公路(含桥梁)项目施工业绩;并且该施工业绩是以申请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实力。 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桥梁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企业信誉 | 1.申请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申请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申请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申请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和“信用宁夏”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申请人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或查询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的。 |
主要人员 | 项目经理: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且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含桥梁)工程的项目经理,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项目总工:至少担任过1个三级(含三级)以上等级且合同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公路(含桥梁)工程的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否则,其业绩将不予认可。 注:桥梁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