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 |||||||||
一、 | 招标条件 | ||||||||
包头稀土高新区北京师范大学包头附属学校已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备案。招标人是包头市滨河新区开发建设 、包头市隆锋电器装备 ,招标项目已经中共包头稀土高新区工委党务综合部、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行政综合部部门批复、核准、备案 ,批文名称、文号.2017-018,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 的方式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 | 招标项目概况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 | |||||||||
4.投标人其他要求: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建设工程投标确认单一式4份、包头市检察院或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到场开标。现场未带原件,做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记录的做无效标处理。 | |||||||||
四、 |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 ||||||||
1.获取时间不少于5日:2018年07月31日至2018年08月05日 | |||||||||
2.获取方式:电子文件从包头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网址 | |||||||||
/bthy/login.aspx | |||||||||
3.获取文件需支付的价格:每套(每标段)1000.00元 | |||||||||
五、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方式 | ||||||||
1、时间:2018年08月21日前,若有澄清、答疑文件,按澄清答疑后的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 | |||||||||
2、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包头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完成上传,纸质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n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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