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2年度船只管理及漂浮物打捞处置服务招标第二次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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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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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2年度船只管理及漂浮物打捞处置服务 |
2019~2022年度船只管理及漂浮物打捞处置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19~2022年度船只管理及漂浮物打捞处置服务】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在2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材料)。
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政府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须具有专职船舶驾驶人员(不少于三人),须提供驾驶人员内河船舶驾驶资格证(其中至少两人需取得内河高速船舶驾驶资格证)。
5.应具有从事过船只管理与漂浮物打捞处置工作经验,并提供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
7.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最近一年内未进入华电云南公司安全生产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5 16:30到2019-03-21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5 16:30到2019-03-21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