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发电有限公司二期脱硫石膏外运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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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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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脱硫石膏外运处置 |
潍坊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范围:二期机组脱硫石膏外运处置 |
93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二期脱硫石膏外运处置】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上,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营业执照具有石膏、脱硫石膏、建材经营范围的单位或直接使用单位,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脱硫石膏加工能力的使用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或具有脱硫石膏销售处置业绩不少于1项(需提供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必须具备距离华电潍坊发电有限公司十公里以内的脱硫石膏储存场地,以应对恶劣天气及路况时中转储存(自有储存场地或场地承租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
4.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运输协议,具备服务大型发电企业的工作经验,需提供证明材料。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18 14:00到2019-03-25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18 14:00到2019-03-25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