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第二热电循环水系统改造建筑工程招标公告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宿州第二热电2×350MW循环水系统改造建筑工程,建设资金企业自筹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建筑工程进行招标。
1.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本工程暂定总体工期3个月内完成。
项目概况:宿州第二热电有限公司地处安徽省宿州市北郊,占地780余亩,东临京沪铁路,西靠206国道和京台高速,距宿州市行政、经济中心2公里。装机容量为2×350MW超临界燃煤供热机组,作为宿州市供热热源点之一,承担主城区采暖和工业热负荷。电厂五期2×350MW机组循环水系统现利用三期原有#3机自然通风冷却塔(3500m2)并新建1座自然通风冷却塔(7500m2),采用一大一小两座冷却塔并联运行的方式。
本次改造计划将原有四期#4机自然通风冷却塔(3500m2)接入至五期循环水系统中。#5机循环水系统利用原有#3、#4机两座自然通风冷却塔(3500m2)及相应的循环水泵房和循环水管沟;#6机循环水系统利用五期新建的自然通风冷却塔(7500m2)及相应的循环水泵房和循环水管沟。同时保留#5、#6循环水进回水母管上联络阀门,正常运行时阀门常开,检修时可切换#5、#6循环水系统各自独立运行。
现场条件:详见技术规范书。
招标范围(不限于此):
宿州第二热电2×350MW循环水系统改造建筑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循环水管连接、循环水塔联络沟道(暗涵)、阀门安装
1)#5机及#6机主厂房A排外四期循环水管进回水管(DN1800中心标高24.7)与#5机循环水管道(DN2200中心标高24.2)进回水管连接段的管道供货、安装、施工(含土建)等(详见图纸)。#4机组循环水管DN1800,相对地平面标高管道中心线-3米,施工需要挖深约5米。#5机循环水管DN2200,相对地平面标高管道中心线-2.5米,施工需要挖深约5米。包括井点降水、基坑钢板桩支护等措施费。
2)本次改造工程将#4机组循环水进回水管在主厂房A排外于#5机循环水进回水管通过三通连接,形成两机三塔的循环水系统配置。同时为了#3机及4期两台自然通风冷却塔出水较为均匀,将两座冷却塔集水池在冷却塔北侧通过混凝土沟道连通,采用钢筋混凝土扁形封闭沟道连接,道上留检修孔,沟道断面尺寸采用2.50m(宽)×1.40m(深),长度约为72m(详见设计图纸)。
3)原阀门井内2只DN2200电动蝶阀(联络阀),拆除后的设备运至厂区指定地点存放(电厂仓库);新安装2台DN2200电动旋球阀及配套设施。
4)施工范围内拆除恢复项目:包括且不限于钢制格栅围栏(长约50米,高2米),拆除、存放、恢复安装等。施工过程产生的垃圾清运工作。
二、循环水泵房设备、系统维修及改造、电气与热控系统
原#4机组2台循环水泵(原无锡水泵厂)及泵进、出口阀门的维修(承包人采购备品备件及厂家技术支持服务);循环水泵供电系统电源改造(电缆敷设、电气接线、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调试),控制系统的升级改造(电缆敷设、电气接线、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泵房视频监控纳入#5机组、电子间安装门禁、调试),;平板滤网的更换等。
#4机循环水泵房内外部主要设备有2台循环水泵,4块2.5m×2.5m平板滤网,2块2.5m×2.5 m平板钢闸门,2只DN1400液动止回蝶阀(水泵出口),2只DN1600电动蝶阀(水泵进口), 1只DN1800涡轮传动蝶阀(冷却塔竖井回水),1只DN1400涡轮传动蝶阀(冷却塔回水旁路)。1台电动葫芦双梁起重机18吨(泵房内)和水泵取水口闸门用电动葫芦(5吨)。
上述设备和系统由于#4机循环水系统建造年代较为久远(2006年投产)且长时间未投入使用(2014年7月停运),需承包人现场勘查,项目改造后使之能完好的投入使用。
三、循环水管道加装不锈钢板内衬
对原有#3机循环水进回水管道DN1800和DN1400进行加装不锈钢板内衬,需修补的#3机循环水进回水管道总长约53m。
#3机循环水进回水管道由于建造年限较长,存在不同程度的腐蚀和漏水。由于循环水管道埋深较深,且位于A排外,地下管线极为复杂,若全部更换,施工难度极大,很容易造成正在运行的机组停机,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本次可采用埋地管道非开挖内衬修复技术,其突出优点是无需大面积开挖、充分利用原管道,可节省管道费用,施工工期短。经比较,本次采用内衬不锈钢钢板的工艺对原有#3机循环水进回水管道进行修补。
四、#4机组3500m2老冷却塔塔顶避雷针及周围栏杆更换
以上所有工作的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试运行、设备标识标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及技术规范书、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1 |
宿州第二热电循环水系统改造建筑工程 |
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近五年须具有2个建筑管道的施工业绩,并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用户证明材料。 5、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担任过1个建筑管道施工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提供业绩证明。 7、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正式在职人员,并须提供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8、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9、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4.2投标人在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
1.4.3投标人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较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4.4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内容须体现项目名称和招标业绩要求的施工内容、规模数量、签订时间、签订方盖章签字页等关键合同信息)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至少一项下列文件:用户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回访记录、设备到货证明、业主表扬信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执行完成的材料(上述材料内容需含工程名称、竣工日期及单位名称)。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如为分包工程业绩(即与总承包人签订的施工分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发包人或最终用户(非总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竣工证明材料。以竣工日期作为业绩的计算起点时间,竣工日期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注:近5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5年。
1.5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9年03月19日 09:00至 2019年03月27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1.8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宿州第二热电循环水系统改造建筑工程 |
|
12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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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04月09日 11: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