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12.5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0,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12.5 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沿海产业基地内,工程海拔高程约为 1m~5m 之间。范围在东经 122°11'9.09″~122°12'13.26″、北纬 40°34'13.97″~40°35'3.77″内,本风电场主要利用厂内剩余土地错落布置风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12.5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PC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12.5 兆瓦分散式风力发电项目 PC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通用条款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 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专项条款
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并具备 5 年以上现场施工管理经验。
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至少3项(电力建筑+风电安装)施工业绩,且总装机业绩不少于100MW容量(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03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19 年 03 月 25 日 07 时 00 分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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