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2.1项目规模: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200万吨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2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原武钢基地的东面。
2.3招标范围:热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设备一台套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电动双梁桥式起重设备 |
详见技术规范 |
1 |
4.5个月 |
项目现场 |
2.4交货期:合同生效后4.5个月内交货。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热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设备
热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设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热电站电动双梁桥式起重设备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2008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3.3具有国家认定相应资质的机构对所投产品出具的生产许可证。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3.4近3年(2016-至今)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3台套1年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提供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扫描件);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5年-2017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6投标人在近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近3年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在最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未被信用中国等例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03-19 09:00——2019-03-26 16: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