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42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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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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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余热锅炉 |
2台余热锅炉及其附属设备、附件等设备采购。直至运抵项目现场、提供技术资料、相关技术服务,包括技术培训、技术联络、安装调试指导、试运行阶段技术指导、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供货等。详见附件5(技术规范书)。 |
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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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蒸汽轮发电机组 |
1台背压机及其配套发电机组本体、控制系统,辅助设备、附件以及相关服务和1台抽凝式汽轮机及其配套发电机组本体、控制系统,辅助设备、附件以及相关服务 |
28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余热锅炉】
1.投标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方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方具有在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应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或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余热锅炉制造商必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如汽包、联箱等压力容器采用分包形式,则必须提供分包方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A1级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A1级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上述证件需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在国内应在近5年内(2014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具有2台套30MW级及以上等级燃气轮机发电项目配套的余热锅炉成功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自然年(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7.投标人近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在近2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东营经济开发区2×42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蒸汽轮发电机组】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投标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0万元。
2.投标人应具有投标截止日保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如是国内生产商应具有生产蒸汽轮发电机组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并有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相关的认证、强制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在有效期内,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投标人如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质量保证等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4.投标截止日前5个自然年内(2014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在国内至少具有2台套15MW级及以上抽凝式汽轮机发电机组商业投运业绩。投标方可对汽轮机配套发电机进行分包采购。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及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自然年(2016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8.投标人近期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二年(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责任或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2)近一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责任或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
(3)投标截止日期前,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上述事故且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投标人在近2年内(2017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投标人未被被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网站被列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3-25 14:00到2019-03-29 17: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3-25 14:00到2019-03-29 17:3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未成功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未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购买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