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调峰项目乙二醇装置高效换热器(B 包)采购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的建设地点: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1.2 项目的建设规模: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克旗公司”)第二系列调峰改造项目是以原第二系列生产装置甲醇洗出口的净化气为原料,联产甲醇、乙二醇和天然气产品。甲醇产品规模为 80 万吨/年,乙二醇产品规模为 40 万吨/年,天然气产品规模为 6 亿立方米/年, 充分利用剩余有效合成气生产甲醇、乙二醇等产品。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阜新公司”)产品调峰项目是以原生产装置甲醇洗出口的净化气为原料,联产甲醇、乙二醇和天然气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升项目整体经济效益。甲醇产品规模为 80 万吨/年,乙二醇产品规模为 40 万吨/年,天然气产品规模为 5.66 亿立方米/年,充分利用净化气中有效合成气生产甲醇、乙二醇等产品。
1.3 项目的建设工期:/
1.5 设备(标段)名称:乙二醇装置高效换热器(B 包)采购
1.6 设备(标段)数量: 阜新标包:
序 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类型 |
所属装置 |
1 |
E-53002A/B |
甲醇回收塔一冷 |
2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2 |
E-53011A/B |
脱醇塔冷凝器 |
2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3 |
E-53026 |
乙二醇产品塔二 冷 |
1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
合计 |
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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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旗标包:
序号 |
设备位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台) |
类型 |
所属装置 |
1 |
E-53002A/B |
甲醇回收塔一冷 |
2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2 |
E-53011A/B |
脱醇塔冷凝器 |
2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3 |
E-53026 |
乙二醇产品塔二 冷 |
1 |
高效换热器 |
乙二醇装置 |
|
合计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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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设备(标段)技术规格:本次招标范围为中新能化科技有限公司调峰项目(分别为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乙二醇装置高效换热器(B 包)采购,具体参数详见技术规范要求。
1.8 设备(标段)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的送货地点,即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调峰项目现场、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
1.9 设备(标段)交货期:
1.9.1 合同签订后 10 个月最后一批设备运至内蒙古克什克腾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第二系列生产装置调峰改造项目现场指定位置并整体交货。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要求、施工图)最终签字版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 个月内提供。(适用于克旗标包)
1.9.2 合同签订后 8 个月最后一批设备运至辽宁阜新煤制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厂区调峰项目现场并整体交货。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要求、施工图)最终签字版需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2 个月内提供。(适用于阜新标包)
特别说明:
(1) 上述每项招标货物的型号和规格以“第五章技术规范(阜新标包)” 及“第五章技术规范(克旗标包)”中的型号和规格为准;每项招标货物的规格型号均为参考型号,投标产品须满足或高于技术文件描述的技术要求。
(2) 投标人不可选部分货物参加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2.1 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供货、服务的供应商,应具有与投标物资相符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2 应取得的许可证
(1) 资质证书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A2;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2;
(2) 投标高效换热器满足以下要求的
A. 满足高效换热器工艺设备数据表的要求。
B. 管壳式高效换热器:换热元件应为波纹管,不得低于标准 GB/T24590-2009
《高效换热器用特型管》。(适用阜新标包)
(3) 满足以下业绩要求的
近5 年至少有1 项投标型式的高效换热器设计、制造业绩,并提供合同封皮、签字页、供货范围页、装配图纸,以证明业绩为有效业绩,并保证业绩文件字迹清晰。
3.5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 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 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相关信用机构列入失信企业名单;
(3) 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事故;
(4) 没有在公司的不良记录。
(5)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和内容提供合同履约保函或保证金承诺。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联、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3 月 29 日 00 时至 2019 年 4 月 15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