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X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3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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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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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粗灰 |
约40万吨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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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粗灰 |
约36万吨 |
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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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细灰 |
约4万吨 |
6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期粗灰】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粉煤灰,并具备青岛地区的仓储能力(自有仓库或仓库承租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运
输协议,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运输协议需同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累计不低于5万吨(处置业绩是指投标人向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购买粉煤灰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由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出具,必须包含与合同对应的分月购买粉煤灰明细,对方证明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盖有企业公章。四标段投标人该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5.投标人不得是三年内在集团招标中有围串标行为的企业或是被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期粗灰】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粉煤灰,并具备青岛地区的仓储能力(自有仓库或仓库承租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运
输协议,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运输协议需同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累计不低于5万吨(处置业绩是指投标人向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购买粉煤灰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由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出具,必须包含与合同对应的分月购买粉煤灰明细,对方证明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盖有企业公章。四标段投标人该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5.投标人不得是三年内在集团招标中有围串标行为的企业或是被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二期细灰】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公司);
2.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粉煤灰,并具备青岛地区的仓储能力(自有仓库或仓库承租合同,需提供证明材料);
3.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单位签订运
输协议,需提供证明材料(若提供运输协议需同时提供对方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否则视为无效);
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投标人近三年粉煤灰处置业绩累计不低于5万吨(处置业绩是指投标人向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购买粉煤灰的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原件,其中,处置业绩量证明材料由粉煤灰直接生产企业出具,必须包含与合同对应的分月购买粉煤灰明细,对方证明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并盖有企业公章。四标段投标人该项不作为资格审查要求;
5.投标人不得是三年内在集团招标中有围串标行为的企业或是被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企业;
6.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0.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殊提示:投标人不得同时进行一、二标段报名。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4-01 16:30到2019-04-0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4-01 16:30到2019-04-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