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的标段资金已落实。全厂末端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工程的处理工艺、土建及安装的设计、供货、土建及安装的施工、调试、检验等均包含在工作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技术规范书。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分为2个部分:
一: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全厂末端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工程
二:华能上海石洞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全厂末端废水零排放综合治理工程
投标方在投标报价时,两部分须保持同一报价水平,否者将视为无效报价并视为无效投标。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能上海石洞口第二电厂1号炉烟冷器中、低温换热模块优化改造EPC工程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相关资质文件。
(二)专用条件
3.7.投标人须具有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或者(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3.8.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9.投标人投标的旋转雾化设备,须具有火电机组单台干燥装置最大处理水量不小于3吨/小时,末端废水治理(旁路烟道干燥或结合主烟道干燥技术)项目设计或供货的投产业绩1项,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相关页扫描件;投标方同时须具有与本项目旁路烟道蒸发相关的发明专利 (已授权或已受理)1项,提供发明专利的证明文件、相关页扫描件。如经招标方核实投标方业绩出现不符现象,取消投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04月03日9:00起至2019年4月09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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