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国际股份电力有限公司汕头电厂(以下简称 汕头电厂)位于汕头市濠江区澳头村,电厂煤电机组总容量为1200MW,其中一期两台300MW亚临界俄供机组,二期一台600MW超临界国产机组。设计煤种为神府东胜烟煤,机组实际燃烧煤种随市场采购煤种变化。机组除灰系统:采用正压电除尘除灰方式。全厂共有灰库四座,每座容量3000吨,其中细灰库一座(#3库)、一期统灰库一座(#1库)、二期统灰库一座(#4库)、事故备用灰库一座(#2库)。
项目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包干的形式(具体粉煤灰量计算方法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合同期两年七个月,起止时间: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据实结算。招标人每年度进行安全、质量综合评审,如评审不合格提前一个月发出通知终止合同。
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华能汕头电厂一期粉煤灰统灰(#1库)销售清运项目: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预估量: 2.8万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估量:4.9万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估量:4.9万吨,合同期总预估量为:12.6万吨。
(2)华能汕头电厂二期粉煤灰统灰(#4库)销售清运项目: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预估量:2.8万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估量:5.2万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估量:5.2万吨,合同期总预估量为:13.2万吨。
(3)华能汕头电厂粉煤灰细灰(#3库)销售清运项目: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预估量:2.2万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预估量:3.8万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预估量:3.8万吨,合同期总预估量为:9.8万吨。
备注:如系统运行方式需要,细灰或一期、二期统灰输送流程切换到事故备用灰库(#2库)时,事故备用灰库粉煤灰清运由对应中标单位负责,并按招标方要求限期清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 投标人还须满足以下要求:
5.1本次招标三个标段中,一、二期统灰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细灰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投标人是粉煤灰使用的终端用户(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或水泥厂),或者粉煤灰综合利用联合体(具有销售建筑材料或粉煤灰的销售或粉煤灰综合利用等经营范围的销售公司+商品混凝土搅拌站或水泥厂),联合体需提供正式签字盖章版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5.3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粉煤灰综合利用或销售业务的业绩,提供签订的粉煤灰销售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5.4投标人具备(自有或租赁)至少3000吨以上粉煤灰仓储能力,提供仓储库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提供复印件)及现场实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5.5本项目3个标段投标人均可报价,也可只选其中任意1个或2个标段报价。
5.6本项目分标段独立定标。
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4月8日9:00起至2019年4月15日17:00止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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