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迎宾路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徐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徐发改审发【2018】8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迎宾路改造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塔东路至三环东路
2.1.2建设规模:迎宾路改造道路淮塔东路至三环东路,长约2.2公里,道路宽40-60米,包含道路、给排水、路灯等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约4900万元(最终以财评价为准)
2.1.4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9年4月 25日,竣工日期: 2019年8月25日
2.1.5 其他: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迎宾路改造道路淮塔东路至三环东路,长约2.2公里,道路宽40-60米,包含道路改造等施,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及施工图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或符合苏建规字[2019]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关于试行部分类别的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跨专业承接工程的通知》要求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以下由招标人按规定选用,未选用的直接删除)
(1)自 2017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自 2018 年 4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8 日至 2019 年 4 月 19 日 9时3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19 年 4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