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公开后审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以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组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风电场建设规模为99.5MW,本期建设安装 39台单机容量2500kW 风力发电机组和1台20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建设110KV升压站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
风机机端电压为 0.69kV,采用二次升压方式,先升压至 35kV,经集电线路接入至风电场配套新建的 110kV 升压站。本工程拟新建 1 座 110kV 升压站,规划出线 1 回,本期一次建成,至五台豆村 110kV 变 110kV 侧,安装 1 台容量为 100MVA的主变压器。具体以电网公司接入审查意见为准。本风电场送出的110KV线路不包含在本工程中。
2.2 招标编号:hp1906fd88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
001 第一标段: 五台莲花山99.5MW风电场EPC总承包建设包括但不限于:
(1)勘测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含微观选址、地质详勘等)、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及相应阶段的造价编制;
(2)土地(林地)协调、征租用及手续办理:土地(含压覆矿、地灾等)、林业(含森林公园、景区、保护区等)手续办理、临时用地、因使用当地道路所进行的所有协调及赔偿、永久用地的征租用补偿、勘测界定、复垦、林地恢复生产条件、土地使用的所有协调及补偿、永久土地招拍挂费用、土地使用税、耕地税、土地不动产权证的取得均在本次范围内;
(3)前期手续办理及协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等根据法规、规章及项目建设地相关部门要求开工前办理的一切证件、接入系统、电能质量监测等相关报告的编制、设计审查并取得电网公司批准文件;
(4)建安及设备材料采购供货:含风电场、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变电站等建筑安装、通讯、试验、调试、设备及材料采购、联合试运转、整套启动配合等(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由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供货,除此外其余均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以下简称甲方指定分包商设备,甲方通过主要设备集中采购招标确定的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制造商太原重工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下称为指定分包商。
(5)总承包项目管理(PM):甲方指定分包商设备的卸车、验收、现场检验、保管、设备催交、技术联络、供货期的联络、以及为满足大件运输场内道路的临时修筑及恢复与之相关的土地协调、补偿等;(场内道路特指:县级(不含县级)以下道路为场内道路)。
(6)验收(含专项验收报告及批准文件):包括不限于质检、环保、水保、消防、安全、职业卫生、水土保持、劳动安全与卫生等以及相关过程的监测、监理(不含施工监理)、档案达标、升压站站内一次、二次、通信、自动化验收、电力系统二次防护验收、安防验收、关口计量表的验收、发电业务许可证办理及项目整体竣工验收等;
(7)咨询服务、项目评审、接入手续办理、(取得项目新设备投运批准书、能监办备案函、计量点通知、并网协议、并网调度协议、高压供用电协议、购售电合同、通信验收、计量验收、关口计量用PT、CT校验、地区局场内验收、场内保护定值委托计算、内外部流程、电科院涉网试验以及由于风电场接入省调、省备调、地调、地区备调通信、自动化保护扩容协调等),即为满足本项目上网要求进行的所有手续的服务等工作;
(8)保险:为工程投保建安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及附加险、机器设备损坏险、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指定分包商设备保险已包含在分包商价款内)。
(9)设备监造费(指该项目全部设备含指定分包商设备):设备监造由投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具备设备监造能力的人进行监造,但监造方需报招标人备案;
(10)生产准备:联合试运转以及相关的配合及协调工作。
特别说明:(如上述列项未尽事宜,均以下述为准)
1、招标范围:除融资外招标阶段内工作均属招标范围。
2、中标后由中标人、招标人及指定分包商共同签定合同,招标人与指定分包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同时全部转移于中标人。指定分包商款项支付由招标人统一支付予中标人,同时发票由中标人统一开具。
3、分包:允许分包,但需经招标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争议部分双方协商。所有分包合同需同期提供给招标人两份,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当期款额。
4、指定分包商付款,由中标人及时支付,如因支付不及时造成的延误由中标人负责,必要时招标人可以不支付中标人当期款额,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次招标合同价格采用固定总价的报价方式(约定调整项除外),投标人自身考虑从开工到移交招标人止前的市场价格风险在投价中考虑。
6、由于法律、法规(县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山西电网要求变动产生的费用变动,按风电场最后一台箱变送电成功后24小时为节点,之前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之后引起的变动由发包人承担。
7、本次招标招标人提供水土保持方案与环境影响方案,方案中涉及的费用招标人均未交纳,请投标人在投标价中包含此部分。
8、试运期间收入归招标人所有,试运期间内运行由招标人运行,投标人配合,试运期间配合费用含在总价中。
9、计划工期:从以下工期起点始18个月具备并网发电条件。
工期起点:浇筑第一罐砼的当日为开工时间。
特别说明:根据施工总体进度,原则上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须浇筑主体工程第一罐砼,否则招标人有权废止合同继续履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标段 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各项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相关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有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2016年至今须至少具有5个单体风场装机容量超过48MW的风电EPC业绩。(以合同为准)
(4)投标人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拥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并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项目经理必须主持过两个及以上风电或火电工程建设项目(至少主持过一个风电工程建设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高级工程师资格,拟派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安全工程师资格证。
(5)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环境及安全管理体系体系认证。
(6)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网页截图“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内容须包括: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8)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近三年(2015-2017年或2016-2018年)均处于赢利状态(以审计报告为准)。
(9)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也不存在因串标、欺诈、行贿、压价或弄虚作假等违法或严重违规行为被政府或业主取消其投标资格的情形。
对投标人其他要求
(1)投标人利用招标人提供的地形图数据、原始测风数据,在招标人给定的范围内(以核准文件为准,严禁超越五台县域范围)微观选址布置风机。
(2)投标人在领取地形数据时,须签订保密协议。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19-04-18 17:00 至 2019-04-25 17:00(北京时间),
4.2 标书售价:3000元人民币/标段(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
注册联系人:郑经理
电话:13810351893
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址:www.dlztb.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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