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厂三、四期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济宁电厂三、四期粉煤灰、炉渣销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济宁电厂三、四期粉煤灰、炉渣销售。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一标段:三期#5、6炉粉煤灰年产量约9.91万吨。
二标段:四期#1、2炉粉煤灰年产量约39.59万吨。
三标段:三期#5、6炉炉渣年产量约4.1万吨。
四标段:四期#1、2炉炉渣年产量约8.23万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
一、二标段:须提供国五标准及以上灰罐车辆营运证;
三、四标段:须提供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营运证。
(2)业绩要求:
一、二标段:须提供近三年与水泥厂或搅拌站的销售粉煤灰财务往来单据证明;
三、四标段:须提供近三年与水泥厂的销售合同及炉渣财务往来单据证明。
(3)其他要求:
1、为确保安全生产,保证粉煤灰、炉渣及时外运,应具备应急处置措施和应急仓储地点,容量不低于1万吨,距离厂区50公里以内,并符合环保要求,出具存放地点证明;
2、因运输不及时,造成外排,自愿承担销售损失及外排费用并签定《承诺书》,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标后作为合同附件;
3、本项目设最低投标限价,一标段:30元/吨,二标段:40元/吨,三标段:20元/吨,四标段:20元/吨。
(4)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可参与四个标段中任何标段的投标工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19 年 4 月 18 日17:00起至 2019 年 5 月 6 日17:00止。
购买: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可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