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白沟镇南环路北侧,原污水处理厂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拟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基础上加大生物池污水处理能力,由原设计日处理污水3万吨扩容至日处理污水4.5万吨,新建中间提升泵站1座,(DN+N级)前置反硝化-曝气生物池1座,磁混凝沉淀池1座,综合工房1座,在原有基础上改造或者利用原有其他建筑物,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备进行更新提升,新增设备92台/套。
招标范围:白沟污水处理厂深度治理工程监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质量目标: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都按无效标书处理;开标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以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委托代理人2018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法定代表人2018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外地进冀企业应具有有效的进冀备案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上午09:30时至下午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6日14时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