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污水处理厂臭气治理净化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调节池、初沉池、水解酸化池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 ;粗格栅、细格栅、污泥脱水间、污水池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运西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污泥脱水间、污泥浓缩池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运东污水处理厂:粗细格栅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污泥脱水间、污泥浓缩池配套密封及净化设备。(具体采购数量及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及第六章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本次招标采购的相关内容。(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8)信用查询,提供网站截图。列入违法失信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各投标单位在现场书面报名同时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市场交易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无效。现场书面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单位出具的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截图。以上原件(审查)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套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4-25至2019-04-30,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现场领取获取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