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洪河系统治理工程2019年度工程(光明路桥段至S301省道段)(安阳县)(项目名称)已由安阳市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水行许字【2018】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阳县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和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阳县洪河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GBSL2019SG013 2.2工程地点:安阳县境内2.3建设内容:河道疏浚6.24km,整修加固堤防10.10km,新建堤防1.62km,新建防洪墙147m;左堤顶新建C25混凝土防汛道路5.77km;拆除重建生产桥4座;拆除重建排水涵1座,新建排水涵2座,新建防洪闸1座,拆除排水涵1座;弯道护砌117m,现状桥下护砌443m,新建桥下护砌160m等。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2.5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2.6质量标准:合格2.7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企业近3年(2016、2017、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3.4投标人2014年4月1日以来具有至少一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河道堤防治理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相关截图),且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书);3.5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提供“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息公开截图),并须在投标文件中附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6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www.xyhn.gov.cn)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3.7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拟任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要求出具无在建工程书面承诺书,一经查实有在建工程取消其中标资格;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8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情况承诺书,如查实近三年有行贿犯罪情况,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违法分包和非法转包;3.1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且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 4 月 26 日至2019年 5 月5 日前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_5 月_20 _日_09_时_00_分,地点为安阳市文。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确认并签名”,逾期上传视为网上投标无效;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