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滦州市翟各庄至后张亭子段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该项目对沙河滦州市翟各庄至后张亭子段(桩号0+250-10+700)进行清淤、疏浚,清除河道淤泥,清理河道垃圾。起点为翟各庄,终点为后张亭子,总长10.45Km,挖淤泥、流砂52.54万m3,临时道路修建11.33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6)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7)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同时兼报本项目1-5标段时,只允许中一个标段,如投标人已被确定为某一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在后续标段评审中将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但其投标报价为有效报价时,参与其它标段评标基准价的合成。该项目的评标顺序依次为:三标段、一标段、四标段、二标段、五标段。
3.1.2财务要求:/
3.1.3业绩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08至2019-05-14,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5-29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