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HN819JFR161C11506BD /ZBDL-20190364
2.2项目名称: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
2.3项目概况:根据海南项目小堆工程、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建设的需要,为项目提供爆破振动监测技术服务。
2.4招标范围:A、海南项目小堆工程:在海南项目小堆工程进行爆破施工时,投标单位需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按技术要求及经过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布置爆破监测点,对爆破作业进行同步实时监测,并按技术要求提交爆破监测结果、监测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
B、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在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进行爆破施工时,投标单位需根据现场情况对爆破设计及施工方案进行审核,按技术要求及经过批准的监测实施方案布置爆破监测点,对爆破作业进行同步实时监测,并按技术要求提交爆破监测结果、监测报告及监测总结报告。
2.5项目地点:A、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B、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昌江核电厂。
2.6服务期:A、海南项目小堆工程爆破振动监测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6月1日,工期暂定7个月。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始/结束爆破振动监测工作作为开始/结束时间。
B、海南昌江核电厂3、4#机组爆破振动监测开始时间暂定2019年6月30日,工期暂定42个月。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开始/结束爆破振动监测工作作为开始/结束时间。
2.7质量要求或标准:无
2.8最高投标限价(可选):无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3.2发售时间: 2019年5月10日9 :00 —2019年5月15日17 :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9 年 6月5 日 9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需包含监测内容),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业绩情况:投标人近三年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