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1)交货地点:新疆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
2)规模:2X135MW机组,年液氨耗量约480吨
3)供货期: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
4)主要技术规格:氨含量≥99.6%、残留物含量≤0.4%。
5)交货期:根据现场实际需要,按时将液氨运送至现场并打入液氨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不得在公司有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二)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要求: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含100万)以上,具有不少于年产1万吨液氨生产线(请提供产能生产线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
运输车辆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无危化品运输资质,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以及被委托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
2. 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同类货物业绩的证明材料。
特别声明:投标人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清单、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其它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合同签订日期,业绩时间以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时间为准,否则该项业绩不被承认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19年5月11日9时00分到2019年5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6月3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上开标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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