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福州电厂车辆运输服务项目
2.2 招标范围
华能福州电厂车辆运输服务项目,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2.3 合同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服务期限为:本项目服务期限三年,从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方通知进场时间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合同价款按服务天数等比例调整,因期限变更造成的所有风险、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追责)。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旅游客运或包车客运或车辆管理或车辆租赁等相关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0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或通勤车运输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签订时间等关键页)。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9年5月13日9:00起至2019年5月20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 年6月10日15 时 00分
5.2联系人:郑经理
电 话:13810351893
电子邮箱:dlztbkefu@163.com
网 址:www.dlztb.com
其他事项: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报名表及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