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雷赤三期风电项目升压站工程及35kV集电线路工程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简介
延长雷赤风电场位于延安市延长县雷赤乡。风电场距离延安市80km,距离西安市260km,交通条件较好。
本风电场装机规模50.6MW,共安装23台单机容量2.2MW的风力发电机组,本期工程不新建升压站,拟接入雷赤风电场一二期110kV升压站,并对原升压站进行扩建。站址邻近场内道路,交通较便利。
本风电场场内集电线路选用架空线路,本集电线路工程共 2 回线。
集电线路一:连接H1~H12风力发电机组箱变;
集电线路二:连接H13~H23风力发电机组箱变;
本工程导线截面按经济电流密度选择并按允许电压降校验,导线采用钢芯铝绞线LGJ-300和LGJ-150。
2.2标段划分
不划分标段
2.3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延长雷赤三期风电场升压站扩建项目的全部电气设备安装施工及部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风电场35kV集电线路及光缆线路施工。详见招标文件。
2.4工期:
施工单位进场日期:2019年6月8日;
2 升压站电气设备单体调试完成日期:2019年7月10日,工期15天;
2 升压站电气设备系统联调完成:2019年7月16日,工期6天;
2 升压站具备带电条件:2019年7月20日;
2 集电线路架线或电缆敷设完成:2019年9月20日,工期112天;
2 集电线路相关实验完成,具备全线送电条件:2019年9月30日,工期10天。
说明: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但各阶段工期总日历天不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2)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同时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资金等方面满足施工要求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项目经理:注册一级建造师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3.7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如果需要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件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5月14日17:00(北京时间)---2019年5月24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