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新城地热供暖项目钻井工程总承包第四合同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第四合同段预计工作量10口(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二开结构井,目的层馆陶组,177.8mm筛管完井。 2.1.2 建设地点:曹妃甸区。 2.1.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2.1.4 质量标准:达到设计质量要求。 2.1.5 计划工期:单井30日历天(含试水)。
??2.2招标范围:第四合同段预计工作量10口(以实际发生工作量为准),共需求标准石油钻机队伍合计至少3支,1个中标人。二开结构井,目的层馆陶组,177.8mm筛管完井。 2.2.1承包作业:实行钻井总承包,包括钻井、定向井、固井完井、试水工程及相关专业技术服务。 2.2.2承包材料:根据甲方要求提供井口装置、固井水泥及外加剂等带料施工服务;提供钻头、泥浆材料、油料(含柴油)、钻盲板使用的小钻具、试水过程中的材料以及钻机各种配件和消耗材料。 2.2.3节能减排:在条件具备的井场使用甲方提供的网电。 2.2.4具备一定的垫资施工能力,不支付进度款,无钻机动迁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3.1.1.2持有省级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3.1.1.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与本企业签订有劳动合同;3.1.1.4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1.5 业绩要求:2016年以来完成2口及以上2500米以深的定向井;3.1.1.6 拟投入本项目合同段设备要求:3.1.1.6.1需提供至少3台标准石油钻机ZJ30及以上装备,其中至少提供1台标准石油钻机装备ZJ40或以上钻机;3.1.1.6.2本次招标不接受水文钻机装备、车载钻机装备;3.1.1.6.3拟施工区域属于油区范围内,要求所有队伍配备井控安全装备,配备三机两泵、固控设备(详见招标文件配置要求);3.1.1.7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记录;投标单位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自动放弃中标、严重违约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3.1.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1.9 本次招标不得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并列入失信黑名单;3.1.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3.1.1.11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3.1.1.12本次招标报名结束后,招标人组织现场设备考察,中标人需提供考察范围内设备进行施工,否则视为违约。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5至2019-05-2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大厅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05 09:30。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