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海上测风塔设计、制造、安装及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防城港海上风电场项目场址位于广西自治区防城港市南面海域,场址距离陆域45km,水深30~35米。测风塔中心点暂按21°5'8.81"北108°17'59.99"东。
2、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
承担目标海上测风塔的设计、制造和施工安装;负责测风塔两年的测风数据维护。具体以招标技术文件为准。
3、工期要求:
本工程详细工期计划如下: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日期 |
1 |
测风塔通航安全评估报告及评审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2 |
测风塔航标工程初步设计报告及评审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3 |
海事管理部门意见批复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4 |
测风塔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5 |
测风塔海洋环境影响报告及评审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6 |
海域使用证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7 |
水上水下许可证 |
2019年6月25日(甲方办理) |
8 |
测风装置安装 |
2019年7月1日(乙方办理) |
9 |
测风装置验收 |
2019年7月15日(乙方配合甲方办理) |
10 |
2年数据采集及数据维护 |
2019年7月1日-2021年6月30日(乙方办理) |
11 |
两次测风塔移动(累计移动距离少于100公里) |
2020年2月-2021年6月(乙方办理)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企业。集团(或总公司)性质的投标人必须明确是集团(或总公司)自身作为投标人,还是集团(或总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作为投标人。
2、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财务、技术、设计和施工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18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
4、业绩要求: 2个及以上类似型号设备海上漂浮测风塔供货运行业绩。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则不被接受:
(1)近3年内投标人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2)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骗取中标等违反招投标法律规范的情形,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或被处以限制或禁止在一定地域、业务领域内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处罚,处在调查中或尚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人处罚期满除外)。
(3)近3年内,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或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19年5月15日16:00(北京时间)---2019年5月27日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