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集中供热工程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工程新建临时办公室及门卫室建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肇东集中供热工程项目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工程新建临时办公室及门卫室建筑施工工程项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北部实理村
2.3招标范围:新建临时办公室及门卫室建筑施工工程
2.3.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根据业主要求在施工场地西侧新建临时办公室及新建门卫室,包括设计、供货、土建基础施工、钢结构制作防腐、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及相关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设计、施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全过程;
2.3.2现场新建临时办公楼钢结构彩板房结构及基础的设计、新建门卫室建筑、结构设计、现场新建临时办公楼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设计方案;
2.3.3投标人供货范围包括:土建基础、钢结构彩板房(含连接件、紧固件、防盗门及塑钢窗等)、支护钢结构(含防腐、钢结构的柱底板、联接件、紧固件、埋件等);
2.3.4照明灯具、电线电缆、配电柜及相关配件等(套管、开关、插座等);
2.3.5成品化粪池、大便器、小便器、洗脸盆及相关配件等(阀门、室内外给排水管等);
2.3.6恢复工程施工中必须破除的路面所需的所有材料;
2.3.7可能涉及到的其它材料和部件,即使本规范书中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应在执行合同时补充,但不发生任何费用;
2.3..8本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范围。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拟定总工期1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必须完成全部现场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3项及以上类似已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17日9:00起至2019年5月21日16:00止, 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2.1项目名称:肇东集中供热工程项目2台116MW热水锅炉及配套热网工程新建临时办公室及门卫室建筑施工工程项目
2.2实施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北部实理村
2.3招标范围:新建临时办公室及门卫室建筑施工工程
2.3.1投标人的工作范围包括:根据业主要求在施工场地西侧新建临时办公室及新建门卫室,包括设计、供货、土建基础施工、钢结构制作防腐、安装、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及相关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设计、施工、验收、资料移交等全过程;
2.3.2现场新建临时办公楼钢结构彩板房结构及基础的设计、新建门卫室建筑、结构设计、现场新建临时办公楼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等设计方案;
2.3.3投标人供货范围包括:土建基础、钢结构彩板房(含连接件、紧固件、防盗门及塑钢窗等)、支护钢结构(含防腐、钢结构的柱底板、联接件、紧固件、埋件等);
2.3.4照明灯具、电线电缆、配电柜及相关配件等(套管、开关、插座等);
2.3.5成品化粪池、大便器、小便器、洗脸盆及相关配件等(阀门、室内外给排水管等);
2.3.6恢复工程施工中必须破除的路面所需的所有材料;
2.3.7可能涉及到的其它材料和部件,即使本规范书中未列出或数目不足,投标人应在执行合同时补充,但不发生任何费用;
2.3..8本标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此范围。
2.4资金来源:自筹。
2.5工 期:拟定总工期1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必须完成全部现场施工内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的资质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至少3项及以上类似已完成工程施工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2)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出具的查询记录证明,查询时间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未有华能体系内不良行为记录。
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8)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9)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0)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9年5月17日9:00起至2019年5月21日16:00止, 登陆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说明下载投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 18701298819.
微 信 号:mayou666666
q q 号:105100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