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地点:沈阳市大东区珠林路352号
项目规模:3×200 MW火电机组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标段名称:2019年锅炉制粉系统外委检修维护
招标内容和范围:沈阳热电有限公司1、2号锅炉为哈锅生产HG-670/140-HM12型,3号锅炉为无锡锅炉厂生产UG-670/13.7M2型。3台机组锅炉制粉系统配备情况:1、2号锅炉配备12台S45-50型风扇磨煤机及附属12台刮板式给煤机,12根高温炉烟管道及落煤管道,3号锅炉配备MPS190型5台中速磨煤机及5台皮带称重式给煤机,2台一次风机,2台密封风机,3台锅炉捞、碎渣机及渣浆池,以及上述设备相关所有管道、阀门等附属设备。本工程对以上设备系统全年进行检修维护。
详见“第五卷 工程概况及技术条件要求”
主要指标:
交货期/工期:维护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采暖季为2019年10月1日至2020年3月30日共计6个月;非采暖季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6月31日,共计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年。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至投标截止日3年内,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2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设备检修或维护相关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项目经理资格:无。
4.安全要求: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
6.信誉要求:1)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备注: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
2019年05月17日- 2019年05月24日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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