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烟气脱硫、除尘超低排放改造建设工程烟囱防腐改造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吉林省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2项目规模:3座烟囱防腐改造(2号烟囱100米高、3号烟囱150米高、4号烟囱150米高)
2.3招标范围:本工程采用EPC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烟囱内筒防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包括专用工具、备品备件)、运输、保管、调试、试验、验收、技术服务和技术指导、技术资料等。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105日历天(合同生效后,承包方即可进场做施工前的相关准备工作,招标方烟囱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10月30日停工或根据气温双方协商确定,2020年5月1日开始复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独立民事主体;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烟囱施工防腐改造安装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需包括设计单位和玻璃钢内筒的生产制造单位。
3.3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具有工程设计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3.4投标人业绩最低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单位)需有在国内至少2座火电厂脱硫单筒湿烟囱自力式玻璃钢内筒防腐改造业绩(包括合同封面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最低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5月22日15时至2019年5月28日15时(北京时间,下同)注册、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