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概况
2.2项目名称: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集中采购项目
2.3项目概况
为落实对核电厂低空小型飞行器防控工作的要求,应设置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通过建立低空空域管控一体化平台,实现核电周边低空小型飞行器的探测、拒止、显控以及防控系统内部的互联互通,满足多点布控、多站联网模式下的低空小型飞行器的感知、识别、处置、通报需求。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述(具体以技术规格书、招标澄清结果为准):
试点项目:海南核电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含指挥控制系统、探测预警系统、监视识别系统、拦截处置系统)的详细设计、设备制造与系统集成、设备出厂验收与包装运输、设备现场检验、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集采项目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系统的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系统3年维保。
四家电厂:试点验收通过后,在秦山核电、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实施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含指挥控制系统、探测预警系统、监视识别系统、拦截处置系统)的详细设计、设备制造与系统集成、设备出厂验收与包装运输、设备现场检验、现场设备安装、调试、初步验收、集采项目验收、竣工验收;以及系统的操作使用和维护培训;系统3年维保。
具体以《中国核电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技术规格书》(编号:HN-EG102-2019-SC-005)为准。
2.5服务地点
海南核电、秦山核电、江苏核电、福清核电、三门核电,具体的建设、安装、调试和验收区域以各电厂指定的为准。
2.6服务期限
1)试点项目:集中采购协议签署后,双方签订海南项目子合同;乙方在子合同生效
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集成、出厂验收并发货,系统安装、调试完成后,海南核电组织初步验收,试运行1个月后进行集采验收。
2)四家电厂:集采验收通过后,根据中国核电统筹部署,四家电厂分别与乙方签订
子合同;系统的制造、集成、出厂验收、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进度由四家电
厂分别与乙方在子合同中约定,乙方须满足四家电厂的需求。
3)质保期:低空小型飞行器入侵防御系统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2年。
4)维保服务期限:3年,自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签署之日起算。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国家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获取标书前,投标人需提交投标保密承诺函。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标书款支付以及在线注册与报名,同时在线提交标书款电汇底单、投标保密承诺函(平台首页滚动栏下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几个文件需压缩打包后再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19年5月27日20:00 — 2019年6月3日 17:00(北京时间)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含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资、合资、合作企业)。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注册资金应不少于1000万人民币。
(4)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5)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此代理商指仅作为商务代理,不承担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等任何实质性工作的),投标人应具备类似项目的系统集成或设备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用户评价函等证明文件。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招标期间处于黑名单或暂停资质的供应商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