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台140MW、两台330MW、两台660MW 等级机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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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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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球 |
钢球 |
8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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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灰石粉 |
石灰石粉 |
175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钢球】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应包含钢铁铸(或锻造)件生产等与钢球生产相关的内容。
2.投标人业绩要求:2016年至今具有电厂钢球供货业绩(单个合同业绩供货量不低于50吨)3个及以上。业绩清单表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体现合同双方、合同范围、服务内容、合同规模等主要信息,资格审查时,不提供合同证明材料的业绩不计入合格业绩数量)。提供的业绩必须真实,如发现虚假业绩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且在华电系统内既往履约中没有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4.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石灰石粉】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供应能力、资信良好法人。
2.投标企业营业执照范围内含有石灰石粉生产或销售资质。
3.投标产品的生产企业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6.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产品运行过程中无事故发生,无安全、质量、进度、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不良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合同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7.投标方案若采用国外技术支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国外技术支持方的合作合同/协议的复印件(或技术转让合同/协议的复印件),合同/协议必须真实有效。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若接受代理商投标,则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专项资质:1)投标方近3年内有2项石灰石粉供货业绩;2)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10.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11.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黑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特别说明:
1、投标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做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亦将否决其投标。
2、如发现证照、资质、业绩的作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并取消其一年内后续项目的投标资格。
3、请投标商一定要逐条提供证明材料,并注意公告上要求的时间段,防止因某一条未提供或者提供的业绩不是规定时间内的而废标。
3、要求投标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价格、盖章签字页等内容,并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19-05-28 16:29到2019-06-03 18:30。
购买标书时间:2019-05-28 16:29到2019-06-03 18:30。
备注:如未按本公告要求进行注册登记手续,即使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也无法获得有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查询以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是经营性收费网站。如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