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海拉尔热电厂现有2×200MW热电机组和热电分厂3×53MW煤粉锅炉,其中2×200MW机组(编号1、2号)配套锅炉由哈尔滨锅炉厂设计制造,两台机组于2009年投产发电。锅炉采用六角切圆燃烧技术,设计燃用褐煤。1、2号机组现进行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脱硫系统后新增立式管式湿式电除尘器。
1.2招标范围
增压风机房改造、新增烟道及支架加固、新增配电室(在脱水综合楼19.00屋顶)、新增设备基础、电除尘器灰斗室改造、增压风机房西侧控制设备室拆除及恢复,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至少具有3个同类工程业绩,机组规模不小于200MW,并提供业主方联系方式、相应技术协议及合同的扫描件,技术协议中必须明确机组容量、安装工程量等。
(4)任何情况下不得转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5)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投标中提供虚假资料、串通投标现象、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7)投标人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不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信用状况或者业绩,不得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从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5月28日9:00起至2019年06月02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3.2招标文件费:500元/标段。